不屑 “迪士尼版权警告”,Dan O’Neill 用只属于地下漫画的方式与巨头缠斗十年
我们现在有了一个新的百搭短语:XX版权警告。
无论面对同人创作还是碰瓷营销,使用这个短语好像都顺理成章,不知不觉,我们一个盗版大国的互联网语言竟然已经内含版权意识。而在所有搭配这个短语的主体中,“迪士尼版权警告” 是最有力度的一个,这个近百年前靠可爱卡通发家的娱乐公司用手里的角色授权游乐场、玩具、动画,将原先用于 “鼓励学习、促进创新” 的版权制度用作资本家盈利的手段,甚至美国版权法律也因其游说修改,米老鼠帝国的强大专横毋庸赘言。但是,1971年到1980年,美国地下漫画家 Dan O'Neill 却试图挑战迪士尼的法律版权与主流姿态。
六七十年代的美国,地下漫画(Underground Comix)正值壮年,Robert Crumb、Harvey Pekar、Kim Deitch 等一群漫画家跳出来用狂野的画作、唠叨的台词、迷幻的情节告诉你漫画除了讲英雄故事还可以讲私人无关紧要的屁话和离经叛道的想法,反文化运动(Counter Culture)中的地下漫画也是一股不可或缺的汹涌浪潮。
Dan O'neill 最早在旧金山大学的学生报刊上发表漫画出道,旧金山正是美国地下漫画的大本营。
21岁时,他在《旧金山纪事报》(San Francisco Chronicle)连载连环漫画(Comic Strip)《Odd Bodkins》,O'Neill 借 Hugh 和 Fred Bird 这两个小人的冒险,以反主流的态度在漫画里对社会现状无所不谈无所不取笑,报纸曾迫于政治压力停止漫画连载,但很快又被读者要求恢复。
在《Odd Bodkins》合集的亚马逊页面里有这样一句描述:“这不是一本图画书,这是解放你思想的魔法咒语”(This is not a book of cartoons, it is a magic spell to free your mind.),对彼时青年来说,《Odd Bodkins》是对他们时代、他们立场的绝佳写照。
然而报社频繁干预创作让 O'Neill 极为不爽,他想要更自由的创作环境,更绝对的作品掌控力。渐渐他产生一个奇怪的想法/计策:在漫画里加入迪士尼角色,让报社因为害怕诉讼将版权完全还给 O'Neill。
这个想法真的很奇怪很奇怪,我相信 O'Neill 也察觉到自己这种行为的独特之处:用侵权来反抗版权制度,捍卫创作自由。在70年代呼唤社会变革的青年浪潮里,O'Neill 用漫画对抗资本主义的热情被点燃了,他与四位朋友创建了一个叫 Air Pirate(空中海盗)的组织,这个组织致力于摧毁版权制度,他们自出版漫画期刊《Air Pirate Funnies》,在其中以反主流的态度尽力恶搞戏谑米老鼠等经典迪士尼角色。
O'Neill 相信,"当我们年幼的时候,迪士尼为我们献上米老鼠这个角色。等我变成漫画家、变成成年人,米老鼠已然成为一种美国叙事的主体…… 我便戏仿它的画风和角色。我的诉求并非诋毁它们,而是要探讨深受迪士尼影响下无意识的美国心理。"
与其他致敬或恶搞的作品不同,O'Neill 直接照搬迪士尼角色的形象,他认为这样才让他们的漫画足够有冲击力。这本刊物售价50美分,在1971年出版了2期,第一期的封面,直接照搬了《The Mail Pilot》(邮政飞行员)的视觉呈现,原作中飞机后座的邮件袋上的 “MAIL” 被改成了 “DOPE”。
第二期的封面则是对《Mickey and the Bat Bandit》(米老鼠与蝙蝠大盗)的恶搞,同样是蝙蝠大盗手中钱袋上的美元符号换做了 “DOPE”。
漫画内页由 Air Pirate 组织各成员绘制的短篇故事构成,主角均为迪士尼经典角色,也是十分黄暴刺激。O'Neill 戏仿迪士尼知名短片系列《Silly Symphony》(糊涂交响曲)创作的《Silly Sympathies》(愚蠢同情心):米老鼠开场哭诉自己太可爱没人和他做爱,随后被一群 “空中海盗” 绑票,和米妮关在一起,两鼠决定在死到临头前好好享受彼此,正要亲热却被扔进荒野…… 给从小熟识的卡通人物配上成人化的举止后,这两本小册子里的漫画都如此荒诞奇妙。
O'Neill 从一开始就考虑到迪士尼可能诉诸法律追究,他的目的也就是这个 —— 开庭审理引发关注,进而传播漫画里的精神。他甚至发动关系,让迪士尼的人尽早看到这两本刊物。
1971年10月21日,O'Neill 如愿以偿,迪士尼向加州北区地方法院提交诉讼,指控 “Air Pirate” 涉嫌侵犯版权与商标、不正当竞争、阻挠销售以及对角色的不当商用,迪士尼的律师团称迪士尼以极大的努力与金钱成本,为全世界带来纯真的欢乐,他们的形象被世界各地儿童所喜爱。被告却试图贬低嘲笑这些角色,威胁迪士尼业务。诉状要求 “Air Pirates” 将所有获利所得、以及按作品中每处版权侵权5000美元、商标侵权15000美元的标准赔偿迪士尼,此外,他们还要向法院交出所有违规书刊,并为迪士尼支付律师费用。
O'Neill 与他的 “海盗们” 也进行了反击,他们聘请那些致力伸张民权的律师进行发布会,说明创作理念,试图寻求公众支持。在庭审上,O'Neill 的律师试图将漫画中迪士尼角色的行径视为某种 “觉醒” 与 “反叛”、某种对现实社会的讽刺。律师指出,讽刺幽默感来源于对原作的模仿和破坏,人们需要接受此等形式为艺术。至于侵权行为,律师则辩称 O'Neill 的创作属于合理使用,他只借用了角色的视觉特征,情节、主题等则与迪士尼作品毫无关系。创作者们也从未试图与迪士尼抢占市场,彼时地下漫画的阅读者仅限于年轻嬉皮士,他们的创作自由受第一修正案保护。
迪士尼则坚称使用其角色做限制级描写便是侵犯商业利益。最终,法院判决迪士尼胜诉,尽管 O'Neill 一方一再使用拖延战术,在经历了一场又一场听证会后,1975年8月11日,“Air Pirate” 一批人还是被判处立即停止侵权,支付赔偿。
1976年,创作者们再次提出上诉,在漫长的司法听证后,1978年,联邦第九巡回法庭以3-0裁决 “空中海盗” 侵犯版权。1979年,O'Neill 试图再上诉,但遭最高法院拒绝。
此时距离《Air Pirate Funnies》出版已有8年, O'Neill 也不再是青年才俊,他已经38岁了,刚刚与第二任妻子离婚,有母亲和孩子要养活,听到到败诉消息时他正坐在公寓厕所里,邻居隔着薄墙对他喊道 “O'Neill 你又输了!”。他面临近20万美元罚款与6个月监禁。
O'Neill 只剩下漫画了,几乎是出于偏执,他又在漫画里画上米老鼠,“有本事他们就把我抓进监狱,因为我画了只老鼠!” 在《Communiqu? #1 From the M.L.F.》里,他让米奇米妮在好莱坞打拼数十年后事业破产,移居乡下,米奇酗酒,米妮嗑减肥药搞外遇。他还借用米奇米妮的台词嘲讽迪士尼律师的司法解释。
迪士尼熟练地以藐视法庭为由刑事诉讼。仍有一群年轻人在支持 O'Neill,但再没有律师愿义务为他们辩护。这场侵权纠纷终于在1980年落幕,“海盗” 再也耗不下去了,同意执行1975年的判决;同时,前前后后花费数百万美元诉讼费用的迪士尼,也许意识到了自己陷入何等可笑境地,同意撤销进一步指控。
现在回看,到底这样使用迪士尼人物算不算侵权,只要版权制度是为大公司还是为创作者服务的讨论不停,争论也永远不会消亡。Dan O'Neill 从版权制度入手,用漫画表达政治诉求,但他的诉求决不是摧毁版权制度。实际上由于自出版、手稿遗失等原因,许多地下漫画家因未顾及版权吃过经济上的大亏,Robert Crumb 就曾因版权混乱易手遭受国税局30000美元的逃税指控,后来也雇佣律师诉讼侵权。Dan O'Neill 的真正诉求,在于批判政企用主流商业文化禁锢民众思想,米老鼠则是他选择的标靶。
从1971年到1980年,Dan O'Neill 经历了地下漫画运动的极盛与衰落。一大批糟粕污染了地下漫画的名号。有追求的漫画创作者继承其自我剖析、百无禁忌的创作传统,开始寻求更有深度的图像叙事方式,影响了后来百花齐放的 “另类漫画”(Alternative Comics)出现,某种程度上亦与 “图像小说” 完成了合流。
当嬉皮青年长大、反文化运动落幕。漫画家们嘲弄资本公司的作品反而成为了艺术市场里资本的宠儿。十年诉讼时光耗尽了 “空中海盗” 的时间、金钱与创作精力,他们最终还是被迪士尼打败。在我看来,他的作品倒算不上一流,但他这股近乎偏执的激情、以及此后伤感的个人际遇,值得地下漫画爱好者记忆 —— 虽然现在看来近乎冒着傻气,也是那个年代限定的傻气。